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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1-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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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工作指导方针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坚定不移地推动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的落实、突出工会的维护职能,充分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和社会调节作用,不断增强工会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更好地为教职工群众服务,团结、教育和动员广大教职工,为深化学院改革、促进学院发展、构建和谐校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工会主席职责
一、主持工会委员会的全面工作,明确委员分工,制订工会工作目标和计划、检查、督促工作目标和计划的落实。
二、主持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主席办公会等会议,并明确会议主题。
三、坚持和完善民主管理制度,结合学院实际,开展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工作,使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真正落实。
四、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教职工的思想生活状况,倾听和反映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解决教职工的实际困难,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组织教职工开展各类活动,结合单位实际,寻找活动的载体,围绕学院发展,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发挥工会组织在学院发展中的作用。
六、抓好工会的自身建设,组织工会干部学习工会的法律法规,培训各级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协调内部关系,充分调动工会干部的积极性。
工会委员会职责
一、在学院党支部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组织教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权利,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院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进学院的民主政治建设。
三、在维护学院整体利益的同时,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
四、组织教职工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和活跃教职工的文化生活。发挥各类协会组织的积极性,支持各类协会开展工作。
五、做好教职工的生活福利工作,开展“送温暖”、“困难教职工帮扶”和“献爱心”活动。关注“弱势群体”,努力为教职工排忧解难,多办实事、好事。
六、加强工会组织自身建设。总结交流工会工作经验,有计划地培训工会专兼职干部,提高工会干部素质和工作水平。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职责
一、审查同级及下级工会组织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审查所属学院单位的财务收支和经营情况,监督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政策、纪律法规和工会财务工作方针、制度。
二、督促同级及下级工会定期公布财务账目,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实行财务公开,发扬财务民主。
三、监察同级及下级工会对动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关于工会财务工作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对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建议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四、宣传党和国家的财政方针、政策,同铺张浪费、私分财务、贪污盗窃、侵占国家和工会财产现象进行斗争;对模范执行财经法纪,财务工作成绩显著的,建议给予表扬、奖励。
五、深入调查研究,听取教职工群众意见,积极参与和支持财务改革,对工会经费收支,财产管理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帮助其完善各项财务制度。
六、工会组织机构变动和财务、财产管理负责人工作调动时,负责监督做好交接工作。
七、参与行政或上级工会规定的其他经审工作。
工会女教职工委员职责
一、团结和带领教职工发扬工人阶级主人翁精神,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建功立业。
二、维护女教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向一切歧视、虐待、侮辱、迫害女教职工的行为作斗争。
三、执行有关保护女教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监督贯彻实施,组织女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女教职工委员作为一方面的代表参加本单位管理,单位在研究决定涉及女教职工利益的问题时,必须听取女教职工组织的意见和建议(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
四、加强对女教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女教职工在本职岗位上创一流业绩。
五、要积极发展、培养女教职工并向有关部门推荐妇女人才。
六、要同工会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共同做好女教职工工作。
创建教职工之家基本条件
一、组织健全:根据《工会法》、《工会章程》要求,民主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同时,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教职工委员会等组织;工会班子健全、团结,工作富有成效。教职工入会率要求达到100%。
二、工作规范:建立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分工责任制,委员分工明确,一年二次召开工会工作例会。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各类制度齐全,工会档案、资料完整。
1、依法维权: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开展民主管理(厂务公开)工作,自觉执行教职工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和其他劳动保障规定,重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关心困难教职工生活,结合单位实际开展互助互济活动,维护和保障女教职工合法权益,女教职工四期保护措施落实得好。
2、活动正常:组织教职工学习政治、法律和科学文化知识,配合学院单位开展教职工文化技术培训、经济技术创新、“双爱双评”和评先选模活动,组织教职工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丰富教职工能的业余文体生活。
3、行政支持:学院单位党组织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领导,行政支持工会开展工作,依法拨交工会经费,为工会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时间保证和物质保证。
4、会员拥护:建设一直热心为教职工群众服务的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关心教职工生活,积极为教职工排忧解难,做好困难教职工的帮扶工作,为教职工和会员办实事成效显著。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对工会工作进行民主评议,满意率须在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