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科技职业学院实训(验)室档案管理规定
- 发布人:新媒体中心
- 时间:202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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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了加强我校实训室的建设和管理,为实训(验)室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可靠而有价值的原始资料和依据,各实训中心均应建立实训(验)室工作档案。
二、实训(验)室工作档案的内容主要包括:
1.实训(验)教学大纲、指导书、考核标准等实训(验)教学文件
2.实训(验)技术人员准备实验、指导实验、批改实验报告的情况及必要的原始材料
3.仪器设备维修、保养及变更的记录
4.实训(验)室以及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
5.实训(验)室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有关记录(如损坏赔偿、安全记录等)
6.实训(验)室的建设规划及重大发展纪实(文字或影像材料)
7.实训(验)室概况
三、实训(验)室工作档案要设专人管理,负责记录、搜集和整理相关资料,基地主任定期进行检查。
四、各学院、部门实训中心应于每年的9月30日前将上一学年的基本信息上报到教务处实训科,基本信息原则上应包括:
1.实训(验)室人员基本情况表
2.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年使用情况记录本
3.实训(验)室使用记录本
4.实训(验)室科研及社会服务情况
5.主要设备效益管理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