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司法局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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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7-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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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172号),现就江西省九江市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根据国家有关精神和司法部公告,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具有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时的户籍为准。九江市放宽学历报名条件地区为德安、修水、都昌三个县;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所指法律专业范围为37个,详情见附件。
     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要件:①经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本科批次录取;②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的在校本科生;③2018年应届毕业)。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3.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互联网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5日0时至7月4日24时。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今年司法部在全国部分考区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点,其中前三卷采取机考,卷四采取笔考。试点考区有:黑龙江大庆、江苏苏州、广西北海、重庆北碚和宁夏石嘴山。我省考生如对“机考”感兴趣,可以到试点地区报名参加“机考”。 
  我省只设汉语试卷考点、考场。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的,可在报名期限内到报名地的设区市司法局办理。 
  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现役军人,应当在规定期限通过全军政工网报名,相关工作由军队负责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门具体组织。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 
  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4.电子证件照片。 
  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上述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 
  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它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四)考试费 
  根据司法部和省发改委的通知精神,我省国家司法考试交费标准为250元/人。报名人员须准备可供网上支付的银行卡或支付宝账号,实行网上交费。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9日。报名人员交纳考试费后,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交纳的考试费不予退还。考试费交纳成功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报名地。 
  交费人员需要开具票据的,应于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报名地设区市司法局提出确认,并在7月10日至20日工作日期间,到报名地设区市司法局凭身份证领取。 
  (五)准考证 
  报名人员可于9月1日至9月15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准考证打印期限内到报名地设区市司法局办理。 
  二、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16日、17日。 
  试卷一:9月16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6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17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17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二)考试内容、方式和科目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考试分为四张试卷,每张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试题。各卷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 
  (三)考试要求和纪律 
  今年我省继续实施考务安全管理系统,应试人员需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配合安检入场。应试人员除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外,不得携带其他任何东西入场,考试文具由考场负责提供。应试人员应当诚信参考,认真阅读《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和《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 

(四)考试成绩与资格授予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

1.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11月下旬,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考试成绩。

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体事宜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另行公告。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及管理,按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2.考试成绩公布后,凡在我省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查询并下载《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我市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另寄发书面成绩通知单。 
  3.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应当在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时,提交网上报名时承诺持有的相关证明材料,凡不能提交有效证明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4.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考试成绩合格的,应当在2018年7月31日前,持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和毕业证书向九江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其他事项
  (一)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考试事项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另行公告,报名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
  (二)其他未尽事宜,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
  (三)咨询服务方式:
    凡涉及国家司法考试政策事项,可向九江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电话咨询:
  省司考办:0791—86235905、0791—86236074;
九江市司考办:0792—3908809。

    附件: 法律专业的范围 
法律、法学、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商法、刑事司法、律师、监所管理(包括旧专业劳教管理)、民商法、司法助理、法律文秘、司法警务、法律事务、书记官、刑事执行、民事执行、行政执行、刑事侦查技术、司法鉴定技术、安全防范技术、司法信息技术、司法信息安全、海关国际法律条约与公约、检察事务、经济法律事务、监狱管理(包括旧专业劳动改造学)、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会计、涉毒人员矫治、法律服务管理、社区矫正、应用法制心理技术、职务犯罪预防与控制、安全技术与文秘和监狱信息技术与应用等37个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