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共青城市纪念“共青精神”确立二十周年座谈会的通知
  • 发布人:songmengxiao
  • 时间:2018-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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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11月26至27日,共青垦殖场第三次暨共青开发区第一次党代会召开并作出《关于确立共青精神的决议》:“中国共产党共青垦殖场第三次、共青开放开发区第一次代表大会,决定确立‘坚韧不拔、艰苦创业、崇尚科学、开拓奋进’这十六字为‘共青精神’”。2016年8月29日至31日,共青城市第二次党代会明确提出要“弘扬共青精神,抢抓新区机遇,为打造鄱湖明珠率先全面小康而努力奋斗”。2016年10月26日,九江市委书记杨伟东同志在参加九江市人大共青城代表团审议时,要求共青城要大力弘扬伟大的“共青精神”,坚定发展信心,保持实干定力,迈出经济社会发展新步伐。新时期,面对新机遇、新情况、新挑战,我市迫切需要弘扬伟大的“共青精神”,奋发有为,攻坚克难,开创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

为纪念“共青精神”确立二十周年,市委决定召开座谈会,具体方案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6年12月26日(周一)上午8:30

二、会议地点:茶山迎宾馆格兰厅

三、参会人员:

(一)参会领导:杨龙兴、汪玉贵以及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

(二)市直单位分管领导;

(三)乡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四)干部群众代表。

四、会议议程:

主持人:汪玉贵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一)干部群众代表发言(每人6分钟)

1、老垦荒队员发言(孙树良);

2、专家学者代表发言(汪官金);

3、干部代表发言(熊晓丽);

4、陵园负责人发言(季金涛);

5、企业家代表发言(曹喻军);

6、大学负责人代表发言(邱敏蓉);

7、青年职工代表发言(电视台选一人);

8、大学生代表发言(南湖新城选一人)。

(二)市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发言(10分钟)

(三)市委副书记杨龙兴同志讲话

五、工作分工:

1、市委办负责会议通知、会场布置及杨龙兴副书记讲话稿;

2、市委宣传部负责干部群众代表通知及发言材料审定,负责在《共青城报》开辟专栏刊发干部群众代表发言;

3、市委宣传部负责新闻宣传、新闻通稿、主持词。

另请以下人员在座谈会后,讨论《信仰—共青颂》党性教育情景剧创作构想:

1、参加座谈会的干部群众代表;

2、共青科技职业学院教师、学生;

3、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徐朝辉同志;

4、市国税局副局长张可珂同志;

5、团市委副书记窦晓燕同志;

6、文化馆负责人及业务骨干;

7、市报社陈永华同志;

8、中青数媒朱燕青同志;

9、市商务局冷磊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