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信息员工作规定
日期:2024-11-24 作者:督导处 来源:督导处 浏览量:100
一、信息员的任职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热爱共青科技职业学院。
2.学习成绩良好,具有一定的组织工作能力。
3.坚持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办事公正,责任心较强。
二、信息员的工作职责
1.宣传和传达学校有关教学管理、教学督导与评价工作的政策与动态。
2.在日常学习过程中,注意了解教与学情况,并广泛收集同学意见和建议(包括教师教学水平、教材情况、实验实训条件、教室环境、寝室环境、图书馆借阅条件、考试情况等),及时反映教风、学风及学生的学习与守纪等情况,促进教与学的交流与沟通。
3.及时向督导处反馈老师在教学过程中出现的教学事故或有关问题。发现的问题可通过电话、电子信箱及书面反映,督导处将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4.协助督导处做好评教工作。认真组织本班学生积极参与评教工作,确保学生评教参与率达到95%以上。注意收集同学对评教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写反馈上交督导处。
5.协助督导处召开学生教学座谈会及在教学中进行专项调研工作。
6.教学信息员开展课堂教学质量信息收集工作时,必须坚持客观﹑公平﹑公正的立场,杜绝舞弊事件的发生。
7.教学信息员对所收集的信息负有保密的责任,未经允许不得向任何人透露相关信息。
8.各二级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每两个月的25日(如遇双休日则顺延)提交一次《教学信息反馈表》。
9.各二级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负责人协助督导处做好汇总整理和统计工作,并于每月30日提交至督导处。
三、教学信息员的管理
1.学生教学信息员由学校督导处负责管理,在督导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2.学校每年对优秀信息员进行评审和表彰。
3.教学信息员在开展信息工作时,如有重大违纪现象,将取消其信息员聘任资格。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原学生信息员工作暂行规定废止,由学校督导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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