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科技职业学院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日期:2024-11-23 21:52:10  作者:代晓玉 来源:档案馆  浏览量:268

                                           共青科技职业学院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一、档案部门根据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及国家有关档案保管期限原 则规定,编制学校各门类档案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二、在分管校长领导下,由档案部门、有关档案生成单位负责人组成 鉴定小组。

三、保管期满的档案,由档案部门登记造册,经鉴定小组集体审查, 提出销毁或延长保管期限的鉴定分析报告,上报学校及有关部门审批。

四、经鉴定审批可销毁的档案,由档案部门组织对销毁清册和销毁材 料进行复核,经审定确保无误方可销毁。

五、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送往市档案局和保密局指定地点销毁,销毁 时必须有两人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档案部门应在相应登记簿和案卷目录中注明“ 已销毁 ”字样。

六、销毁档案的鉴定分析报告、销毁清册及审批文件由档案部门归档 永久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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