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科技职业学院网络用户行为管理规定
日期:2024-11-22 19:55:33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3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网络用户行为,保障校园网络的安全和正常运行,促进网络资源的合理利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共青科技职业学院所有使用校园网络的用户,包括教职工、学生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 网络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院的相关规定,文明上网,合法使用网络资源。

第二章 网络使用规范

第四条 网络用户应遵守以下基本行为规范:

(一) 维护网络安全,不得进行任何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

(二) 不得传播、下载、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任何违法、淫秽、暴力、恐怖或其他不良信息。

(三) 不得从事任何侵犯他人隐私、名誉、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活动。

(四) 不得利用校园网络进行商业广告、垃圾邮件、诈骗等违法活动。

第五条 网络用户应妥善保管个人账号和密码,不得将账号借予他人使用。发现账号异常应及时更改密码并报告信息技术中心。

第六条 网络用户应遵守网络礼仪,文明上网,不得进行谩骂、人身攻击等不文明行为。

第三章 网络安全管理

第七条 网络用户应配合学院的信息技术中心进行网络安全检查,不得擅自关闭安全软件或绕过安全设置。

第八条 网络用户不得私自搭建无线网络、服务器或进行其他未经授权的网络连接,不得擅自修改网络配置。

第九条 网络用户应及时更新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防止病毒和恶意软件的侵害。不得故意传播病毒、木马或其他恶意程序。

第十条 网络用户在使用校园网络进行科研、教学、管理等活动时,应确保所使用的软件和数据合法合规,杜绝盗版和侵权行为。

第四章 网络资源使用

第十一条 网络用户应合理使用校园网络资源,不得占用过多带宽进行与工作、学习无关的活动,如观看视频、下载大文件等。

第十二条 网络用户在使用校园网络时,应尽量避免长时间占用网络资源,影响他人正常使用。

第十三条 网络用户不得利用校园网络进行未经授权的网络扫描、嗅探或攻击等行为,不得擅自访问他人计算机或网络资源。

第五章 违纪处理

第十四条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网络用户,学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暂停网络使用资格、取消网络使用资格等。

第十五条 对于利用校园网络从事违法活动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网络信息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2023年4月15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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