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共青科技职业学院信息化资源的管理,促进资源的高效利用,确保信息化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所有信息化资源的共享与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网络资源、硬件设备、软件系统、数据资源和信息服务。
第三条 学校信息化资源共享的管理工作由网络信息管理中心负责,各部门应积极配合,确保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
第二章 信息化资源的分类与定义
第四条 网络资源:包括校园网络带宽、IP地址、无线网络接入点等。
第五条 硬件设备:包括服务器、计算机、打印机、网络设备等。
第六条 软件系统:包括操作系统、应用软件、管理系统、教学平台等。
第七条 数据资源:包括各类数据库、数据集、电子文档等。
第八条 信息服务:包括网络存储、数据备份、邮件系统、云服务等。
第三章 资源共享原则
第九条 公平公正原则:信息化资源的分配应公平公正,优先满足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需要。
第十条 高效利用原则:资源共享应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避免资源浪费。
第十一条 安全保障原则:资源共享过程中应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数据泄露和非法访问。
第十二条 合法合规原则:资源共享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不得用于违法活动。
第四章 资源申请与审批
第十三条 资源申请:各部门或个人如需使用学校的信息化资源,应填写《信息化资源使用申请表》,说明使用目的、资源需求和使用时限。
第十四条 审批流程:信息化资源的使用申请需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提交网络信息管理中心审核。重要资源的使用需报学校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五条 使用协议:申请获批后,使用者需与网络信息管理中心签订《信息化资源使用协议》,明确使用期限、使用规范和责任义务。
第五章 资源使用与管理
第十六条 合理使用:资源使用者应严格按照申请内容和协议要求合理使用信息化资源,不得超范围、超时限使用。
第十七条 维护保养:网络信息管理中心负责信息化资源的维护和保养,使用者应配合维护工作,确保资源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 安全管理:使用者应严格遵守学院的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妥善保管账户密码,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操作。
第十九条 数据备份:重要数据应定期备份,防止数据丢失。网络信息管理中心提供必要的备份支持。
第六章 资源归还与审查
第二十条 资源归还:资源使用期满后,使用者应及时归还所借用的硬件设备和其他物品,并删除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敏感数据。
第二十一条 使用审查:网络信息管理中心定期对信息化资源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对资源的使用效益进行评估。
第七章 违纪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暂停使用资格、取消使用资格等。
第二十三条 对于利用信息化资源从事违法活动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由网络信息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 2024年3月10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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