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科技职业学院环境卫生“ 门前三包 ”管理 实施办法 共科校字〔2022〕86 号
日期:2024-11-27 08:54:17  作者: 来源:  浏览量:204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校园环境综合整治的卫生管理,落实门前“包卫 生、包容貌、包监督 ”三包责任制,营造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校园 环境,根据《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江西省环境卫生  门前三包 ”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我校园(区域)内的各部门、各单位、个体工商户、师 生住户均为“ 门前三包 ”责任单位或责任人(以下简称“责任单位 ), 应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  环境卫生“ 门前三包 ”管理工作在学校领导下,由各部门、 各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学校办公室负责对学校“ 门前三包 ”管理工作的总 体协调;总务处负责组织、指导、检查、督办及统筹;责任单位负责对本 责任区“ 门前三包 ”等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组织、监督及具体落实。

第四条  各责任单位落实环境卫生门前“包卫生、包容貌、包监督  工作,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包卫生

1.责任单位按规定地点置放有盖垃圾容器。在室外按规定地点置放的 垃圾容器由总务处统一购买。

2.责任单位室内外每日清扫保洁。做到责任区内无暴露垃圾、无废弃 堆积物、无果皮、无纸屑、无塑料袋、无枯枝落叶、无污泥积水,保持环 境干净整洁。

3.校园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日产日清。办公楼、教学楼、宿舍楼的生 活垃圾负责每天上午 8:00 前、下午 14:30 前各一次到垃圾桶置放点收集 清运到垃圾转运站;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当天清运;各经营单位的生活垃 圾自行清运。在运输垃圾过程中做到不散落、不滴漏,杜绝发生校园二次 污染。

4.总务处按时投药,定期消杀“ 四害 ”,最大限度消灭蚊、蝇、蟑、鼠 孳生地;确保校内排水道畅通,明沟无积水,暗沟无淤泥,臭水不外溢。 连续雨天过后及时对水沟、化粪池和积水区域喷药消毒;树木花草枯死, 及时补种,保持树木花草成活繁茂,没有杂草伴生。

(二)包容貌

1.责任单位的建筑物立面、宣传栏、文化牌、电线杆、果皮箱、垃圾 桶等无脏迹、积尘,无乱贴乱画、乱刻乱涂。

2.责任区内无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堆杂物、乱拉乱挂等影响校容 校貌行为。汽车、摩托车、电动单车、自行车按指定的位置停放。

3.总务处负责管理范围内的电线杆、果皮箱、花坛围栏、排污沟、排 水沟井盖,化粪池盖等设施有倾斜、倒伏、损坏或丢失的要及时修复;校 道损坏要及时修补,保持校道平整,不坑洼积水。

4.施工单位在建设或维修施工过程中,造成学校道路、人行道、草坪 绿化等脏乱的应及时打扫清理,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5.个体工商户无出店占道经营、无乱摆摊设点。

(三)包监督

1.学校办公室协调、由总务处代表学校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对责任单位 责任区的环境卫生“ 门前三包 ”落实工作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的责令整 改,整改不到位的通报批评,通报后整改仍不达标准的,由总务处派人完 成整改任务,费用从责任单位运行经费中扣除。

2.各部门、各单位、个体工商户、师生住户等责任单位要指定一名“门 前三包 ”监督员,各二级学院等二级单位应指定办公室为监督部门,办公 室主任(或副主任)为监督员。学校办公室协调、总务处负责对各监督部 门和监督人执行“ 门前三包 ”监督情况进行督察。

3.各责任单位的环境卫生“ 门前三包 ”监督员负责本单位责任区范围 内的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对乱丢垃圾、乱停乱放、乱摆乱 卖、乱涂乱画及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和影响校容校貌的行为及时劝阻 和制止,对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对侮辱、殴打环境卫生管理人员或阻碍其执行公务的,报学校保卫处依照有关规定依法查处;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报公安机关处理。各责任单位的“ 门前三包 ”监督员每次检查 都要认真做好记录。

4.各责任单位所辖部门、人员要认真做好本部门(个人)的卫生清洁, 自觉遵守公共卫生管理规定,互相监督,互相促进。

第五条  本实施办法由总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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