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科技职业学院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管理规定
日期:2024-11-21  作者:人事处 来源:人事处  浏览量:0

共青科技职业学院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管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现就2024年上半年共青科技职业学院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申请高校教师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请人员须是学校在岗在职人员。

2.依法与学校签订三年以上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人员,该类人员试用合格并在提出申请时合同存续期在一年以上。

3.以上人员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实验、工程、图书资料、实习指导、教学管理、行政管理、专职辅导员等工作,由学校人事和教学管理部门纳入学校教师管理、系统讲授教学计划内一门以上相关课程。

4.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在申报当年6月30日之前必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5.其他符合教育厅文件精神的人员。

(二)思想品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学历条件

 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2.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报认定语文和对外汉语学科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3.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和绝症,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4.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申请者(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一律不能比照),可以免予普通话测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五)不受理下列人员申请

1.受过拘留及以上治安、刑事处罚者;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要求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者;

3.社会上要求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者。

二、高校教师资格岗前培训

1.符合学校规定的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的对象。

2.具体培训要求按照当年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全省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3.培训费用以及培训所产生的交通费由培训对象自己承担。

4.学校在接到教育厅通知后,组织符合条件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三、高校教师资格证管理

1.教师资格证作为学院聘用教师上岗的必备条件,且根据是否具有教师资格证调整课时津贴或作为是否设置基本工资的依据。

2.学校任课的专职教师或校内兼课教师,在取得教师资格证之前,课时津贴一律按照员级标准执行。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校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