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科技职业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日期:2024-11-21  作者:人事处 来源:人事处  浏览量:0

共青科技职业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教师师德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师〔2019〕10号)、《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赣发〔2018〕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教师是履行教学科研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着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以及提高民族素质的重要使命,教师职业道德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教师的职业价值和人才的培养质量。长期以来,我校教师教书育人、敬业奉献,为学校建设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面对新形势、新问题和新挑战,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师德师风建设制度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因此,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是当前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师资队伍建设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二、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立德树人,建设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为目标,发挥教师在师德师风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坚持改革创新,建立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机制。积极引导广大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

(二)建设目标

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重点,引导教师把教书育人与自我修身结合起来,做到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不断完善师德师风建设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严格制度规定,强化日常教育督导,全面提升我校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与职业道德水平,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为学校改革和发展贡献力量。

三、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全面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

1.思想铸魂,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教师头脑。健全教师每周二下午理论学习制度,定期开展教师思想政治轮训研讨,组织教师参加省厅思想政治专题培训班,完善新入职教师培训内容,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化、常态化学习,重点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的学习,使广大教师学懂弄通、入脑入心,自觉用“四个意识”导航,用“四个自信”强基,用“两个维护”铸魂,将各级师德师风建设政策文件和理想信念、民族精神、中华文化等内容纳入培训课程,使广大教师更好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认清中国和世界发展大势,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牵头部门:宣传部、教师工作部)

2.坚持价值导向,引导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体现到学校管理及校园文化建设各环节,进一步凝聚起师生员工思想共识,使之成为共同价值追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育科技创新文化,充分发挥文化涵养师德师风功能。身教重于言教,根据职业教育的属性,要求教师结合自身专业特点,自觉参加企业社会实践,深入了解世情、党情、国情、社情、民情,强化教育强国、教育为民的责任担当。健全教师志愿服务制度,鼓励支持广大教师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在服务社会的实践中厚植教育情怀。重视和加强对高层次人才、青年教师的教育引导,增强工作针对性。(牵头部门:宣传部、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务处、工会)

3.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和党员教师作用。建强教师党支部,选优配齐党的基层组织书记,使教师党支部成为涵养师德师风的重要平台。建好党员教师队伍,使党员教师成为践行高尚师德的中坚力量。重视在高层次人才和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建立和完善学校领导干部联系教师入党积极分子等制度。开展好“三会一课”,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定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经常开展谈心谈话、组织党员教师与非党员教师结对联系等,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涉及教师利益的重要事项、重点工作,应征求教师党支部意见。(牵头部门:组织部)

(二)加大师德师风教育的宣传力度

1.加强对教师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重视教师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师德师风建设”主题活动,集中学习和交流核心价值观教育成果,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学识魅力。(牵头部门:宣传部、教师工作部、工会)

2.以讲座、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系统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教育规划纲要等法规文件中有关师德的要求,宣传普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家长礼金等行为》,以及《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其中的红七条等,做好师德师风的宣传教育。(牵头部门:宣传部、工会)

3.发掘培养师德典型。每两年选树一批师德标兵,评选推出一批师德师风建设优秀典型案例,组织优秀教师事迹报告会。以庆祝教师节为契机,学校每年组织一次“师德师风主题宣传月”活动。结合日常宣传与教师节集中宣传,利用主流媒体与新媒体平台,讲好学校师德典型人物的故事。切实举办好“我心中的好老师”等学生评教活动,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校园文化活动的核心内容来抓。通过多种渠道,大力宣传校内校外师德师风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总结、推广各学院师德师风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做好师德师风的正面引领。(牵头部门:人事处、宣传部、校团委、教务处、学工部)

4.建立教师宣誓和荣退制度。结合新时代要求,不断完善教师宣誓誓词,新入职教师要举行宣誓活动,签订师德承诺书,适时开展老教师荣退仪式,不断增强教师职业荣誉感、认同感、获得感。(牵头部门:人事处、宣传部、教务处)

(三)加强师德考核评价管理

1.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办法。科学规范设置教师师德考核评价内容、师德考核程序、师德考核方式,全面客观评价教师师德表现。在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岗位聘任、职称评聘、职务晋升、派出进修、评优奖励、年度考核、聘期考核以及科研和人才项目申请等工作中,实行师德师风考核“一票否决制”。各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宣传、制度建设等情况纳入学校对学院的年度工作考核。该年度教师有任何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所在学院不能评为“优秀单位”。(牵头部门:组织部、人事处、工会)

2.强化师德考评前置作用。严格招聘引进,把好教师入口关。建立科学完备的标准、程序,将思想政治和师德考察列为教师招聘和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提升人才引进质量。积极开展拟聘人员心理健康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聘用的重要参考。把思想政治和师德要求纳入教师聘用合同。加强试用期考察,全面评价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对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及时解除聘用合同。落实师德第一标准。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牵头部门: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工会)

3.建立师德师风档案制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教师个人反馈,每年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要存入个人档案。(牵头部门: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4.每两年评选一次学校师德师风先进集体、师德标兵以及师德先进个人,对评选结果进行表彰奖励。(牵头部门:组织部、宣传部、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务处)

(四)完善师德师风监督体系

1.建立健全师德师风问题报告和师德师风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及时应对师德师风层面突发问题,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政策措施。(牵头部门:人事处、教务处、工会)

2.建立校院二级线上、线下师德师风监督平台。建立师德投诉问题台账。设立师德师风投诉意见箱,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对全校教职工任何师德师风问题及时反映;将师德投诉数量、调查反馈情况和查实情况纳入教师队伍建设评价考核体系。利用校领导随堂听课、教师互评、教学督导以及学生评教等方式,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面参与的师德师风监督体系。及时掌握师德师风信息动态,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对重大问题做出相应处置。(牵头部门:纪检监察室、教务处、督导室、人事处、工会)

(五)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机制

1.建立和完善师德师风约束机制。加强从教纪律建设,完善教师职业行为清单。积极探索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双向管理机制,细化具体可行的师德师风行为正面负面清单。明确师德师风禁行行为,遵守高校教师行为准则。定期开展“树师德、正师风”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活动和“师德教育月”活动,在教师中开展师德应知应会测评。(牵头部门:人事处、教务处、宣传部、工会)

2.建立和完善师德师风奖励机制。将教师师德师风表现作为评奖评优的首要条件,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在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及评优评先和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选拔和推荐中优先考虑。(牵头部门: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工会)

3.健全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惩处机制。依法保障教师履行教育职责,厘清教师履职行为和失范行为界限,维护学校教学秩序和教师职业尊严,真正让教师放开手脚开展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强化师德失范行为监督惩处力度,规范师德违规处理机制,严惩教师师德失范行为。根据教师违反师德师风情节严重程度以及造成的严重后果,依纪依规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解聘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开除等处罚。对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牵头部门:纪检监察室、人事处、保卫处)

4.建立健全师德师风保障机制。各部门、各学院制定(完善)师德师风建设实施细则,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断规范教育教学过程和教师学术行为,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严查学术不端行为,使教师树立高尚的职业情操和正确的学术道德观。(牵头部门:人事处、科研处、教务处)

5.建立一岗双责的责任追究机制。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监管不力、拒不上报、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牵头部门:纪检监察室)

四、组织保障

1.明确学校作为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师德师风建设第一责任人。建立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学院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体制,形成全校上下师德建设合力。(牵头部门:党政办公室、教师工作部)

2.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党委书记校长;常务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分管思想宣传工作);副组长:分管人事工作副校长、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

成员:党政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工作处(部)及校工会负责人。

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协调、督促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师工作部,主要负责师德师风建设的具体实施工作。教师工作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3.成立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学院师德师风建设第一责任人,成员由党政班子成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各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把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摆在教师工作的首要位置,按照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依据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目标和任务开展具体工作,确保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五、附则

本实施意见由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