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科技职业学院教师行为规范
为了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建设,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落实高校教师行为十项准则,增强广大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引导教师把教书育人作为毕生的事业追求,自觉担负起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制定本行为规范。
一、爱国守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
二、敬业爱生。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树立崇高职业理想,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己任。恪尽职守,甘于奉献。终身学习,刻苦钻研。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公正对待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损害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三、教书育人。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学思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严慈相济,教学相长,诲人不倦。尊重学生个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拒绝学生的合理要求,不从事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
四、严谨治学。弘扬科学精神,勇于探索,追求真理,修正错误,精益求精。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团结合作,协同创新。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尊重他人劳动和学术成果,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诚实守信,力戒浮躁,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
五、服务社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类进步服务。传播优秀文化,普及科学知识。热心公益,服务大众。主动参与社会实践,自觉承担社会义务,积极提供专业服务。坚决反对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六、为人师表。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淡泊名利,志存高远。身体力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优良学习教风,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引领社会风尚。言行雅正,举止文明。自尊自律,清廉从教,以身作则。自觉抵制有损教师职业声誉的行为。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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