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科技职业学院关于教师任职资格准入和退出的暂行规定
为充分发挥教师教书育人作用,进一步做好学校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建设一支信仰坚定、学识渊博、理论功底深厚的高素质的的教师队伍至关重要。根据教育部教师十项准则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教师的任职资格准入和退出规定如下。
一、教师任职资格
学校实行教师聘用制度。人事处依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要,制定教师招聘计划,开展教师引进工作。在教师引进时,除设定学历、专业水平、科研能力等条件外,必须对其思想品德、教学效果进行认真考查,严格把好准入关。
(一)任职资格条件
(一)基本要求
1.遵纪守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素养。遵守学术规范,治学严谨。
2.有良好的师德。对学生充满爱心,有责任感,为人师表,严于自律,无师德不良记录。
3.具备受聘岗位所需的能力。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与专业能力,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有效地传授知识,组织教学。
4.身体健康,人格健全。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心理缺陷、性格偏执与其他严重心理疾病。
(二)具体条件
为保证教师队伍质量,学校引进专任教师应符合以下条件:
1.从高校招聘应届毕业生
(1)须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原则上本科或研究生教育(至少有一个学历教育阶段)所学专业与聘用岗位专业要求一致。
(2)入校满一年后须取得高校教师资格。
2.从行业企业引进专业教师
(1)须具备大学本科上学历,特别优秀的人才可放宽至大专学历。没有高校教师工作经历的,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具有三年以上行业企业实践经历,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职务。
(3)入校满一年后须取得高校教师资格。
(二)准入程序
1.新进教师聘任
新进教师应具备以上基本条件,经过学校组织的试教考
核合格,方可聘用为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
2.校内教师遴选
学校内从课教学内容相关的学科专业遴选优秀教师,通过培训后可进入教师队伍,从事教学;党政管理干部能胜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可转岗为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符合条件的辅导员可参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
二、教师的退出
为增强教师队伍的活力,有利于更多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建立教师退出机制,实现人员能进、能出,合理流动,确保学院可持续发展。
(一)退出条件
教师如出现以下情况,应有序退出教师队伍:
1.师德出现问题
(1)违反《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或学院有关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
(2)建立教师诚信档案,凡有学术不端行为,论文抄袭剽窃、考试作弊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3)教师营私舞弊,损害学校利益;收受学生或家长礼物礼金的。
(4)违反职业道德的其他行为。
2.能力素质达不到要求
(1)被证明不符合教师聘用条件或能力较差,不胜任本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指导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教学效果差,学生反映大,经审查确认,评教成绩反映其真实教学水平的。
(3)学年绩效考核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基本工作任务的。
(4)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取得高校教师资格或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考核不达标的。
3.违法、违纪行为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学院工作造成影响或者经提出,拒不改正的。
(3)不服从学院工作安排或工作失职,给学院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4)学年内出现重大教学事故的。
5.其他需要退出教师队伍的情况
(1)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学院不再继续聘用的。
(2)返聘的退休教师年龄满65周岁。
(3)合同期满,学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不再继聘的。
(4)本人业务专长不能满足学院发展、专业设置调整、教育教学改革需要的。
(二)退出程序
凡在政治立场、年度考核、学历以及教学等方面不符合教师任职要求的,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报人事处,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督导室提出意见,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由人事部门办理相关人员的调岗或解聘等退出手续。
三、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四、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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