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科技职业学院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共科资字〔2021〕2号
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是学校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发挥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作用,保证教学、科研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范围
1.凡单价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仪器设备。
2.单价不超过10万元,但属于成套购置或需用配套使用,整套价格超过或达到10万元的仪器设备。
二、购置、验收
1.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配置应根据教学、科研的任务及发展规划统筹考虑,避免重复购置和积压浪费。
2.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购置必须执行设备购置论证制度。首先由使用单位根据教学、科研需要,组织编制仪器设备购置申请报告,并向教务处提交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报告,由教务处组织相关行业专家进行论证,并将论证结果报主管校长审核。
论证的主要内容:
(1)教学、科研工作任务的必要性,紧迫性;
(2)先进性和适用性,包括仪器设备适用学科范围,所选品牌、档次、规格、性能、价格及技术指标的合理性;
(3)工作人员的配备及技术力量、管理能力、安装使用的环境及设施条件;
(4)配套设备和附件、预期使用率、运行和维护费用、设备共享程度、效益预测及风险分析等方面。
3.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采购论证报告需经校领导审核批准后,由教务处、资产管理处和二级学院共同负责组织采购。
4.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采购到货后由资产管理处、教务处、财务处、相关专家、使用单位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验收人员依照采购合同进行实物验收。内容如下:
(1)检查包装及实物表面有无破损、锈蚀、受潮、霉变;
(2)根据合同条款和装箱单清点主机和附件数量及规格型号;
(3)按照合同条款及产品技术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指标参数,开机逐项验收仪器设备功能,考核仪器设备的稳定性及可靠性。
(4)认真填写仪器设备数量、质量验收单,并附以说明性能合格的主要数据表。
5.进口仪器设备,到货后要在索赔期内完成验收工作,不合格的及时提出索赔。
三、使用、维修
1.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须详细填写使用记录,记录应当详尽无遗漏,包括但不限于该仪器的使用和维修情况;根据记录统计仪器的使用率。
2.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必须做到防潮、防震、防尘,专人保管,定期保养,定期校验和定期上报情况。使用设备事先要熟悉设备性能和各项技术资料,不得超压,超负荷,超时限使用,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设备带病工作。保证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提高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有效使用年限。
3.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必须按精密程度分级使用,应对性能和指标进行定期校验。对精密和性能降低的,要采取措施,设法恢复到良好状态,但一律不准拆改或解体使用。
4.使用单位要建立定期检查和维修制度,严防事故发生,若发现故障和损坏应立即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发生一般故障时,使用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检修并做好检修记录,力争做到不影响教学和科研的正常进行。维修结束后,由使用单位、资产管理处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使用单位写出完整的维修报告交资产管理处存档。
四、档案管理
1.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购置后要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由学校采购部门、资产管理处负责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资产管理处、使用单位保留复印件,技术档案原件归口学校档案室管理。
2.档案内容:申请购置文件、学校领导及批复文件、论证文件、采购合同、验收单、发票、商品检验证书、合格证书、装箱单、说明书、操作规程、验收报告、使用记录、维修记录等有关技术资料。
五、附则
本办法由校务委员会审定,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以往有关文件中与此办法冲突条款同时废止,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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