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科技职业学院资产验收管理细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资产管理,强化资产验收工作规范管理,保障验收工作有序开展,现制定资产验收细则如下:
一、验收项目的范围
学校购置的所有物品、维修工程等均需实行验收制度,具体分类如下:
1、一般设备:办公设备、家具、低值易耗品(1000元以下)等;
2、教学设备:教学仪器设备、实训耗材、实训场所等;
3、图书:电子图书、数据库、纸质图书等;
4、维修工程:基础建设、文化建设、校园绿化、零星维修等。
二、验收人员的构成
学校资产验收工作由资产处牵头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1、一般设备:资产处、财务处、申购单位、采购中心;
2、教学设备:资产处、二级学院院长、相关专业教师、实训员、财务处、网络中心(电脑、监控相关);
3、图书:资产处、图书馆、网络中心、财务处;
4、维修工程:资产处、总处务、财务处、采购中心、使用单位。
三、验收流程
1.采购中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向资产处提交验收申请;
2、资产处审核验收材料合格后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在10个工作日内有序组织完成验收;
3、一般设备、教学设备验收:验收人员对照合同实地查验设备功能、品牌型号、参数、数量、质量是否一致,运行情况是否良好,验收合格签署数量、质量验收单;不合格由资产处书面反馈意见给厂家,整改合格后重新申请验收;
4、图书验收:验收人员对照合同采购清单进行随机抽查,网络中心根据图书加工条码进行配对审核,验收合格签署验收单,不合格由资产处书面反馈意见给供应商,整改合格后重新申请验收;
5、维修工程项目验收:验收人员对照合同参数现场查看面积、材料等是否一致,验收合格签署验收决算单;不合格由采购中心书面反馈意见给施工方,整改合格后重新申请验收;
6、一般设备、教学设备验收完成后由厂家提供发票,资产处办理入库手续;整理质量、数量验收单、合同、入库单等材料交财务入账;
7、维修工程项目验收完成后由施工方提供发票,资产处办理入库手续;整理验收决算单、合同、入库单等材料交财务入账;
8、验收资料(合同、质量、数量验收单、验收决算单、发票复印件、入库单)由资产处整理后移交档案馆归档保存。
共青科技职业学院资产处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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